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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乡建设工程实现“阳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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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2008-9-23】 【作者/来源 党政办】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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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农村建设推进以及村村通工程、库区后扶项目实施,青山乡各项建设工程越来越多,为从源头上探索防治建设工程领域腐败的新思路、新措施,今年以来,在乡内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五公开、四把关、三不准、二监督、一公示”工作机制,全面实现“阳光招标”。“五公开”即招标信息公开、招标报名公开、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程序公开、定标结果公开;“四把关”即严把资格审查关、招标文件审定关、标底编审关、评标定标关;“三不准”即不准招标管理人员介绍投标企业,不准招标管理人员参与或干预具体评标,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准担任评委;“二监督”即乡纪委和质量监督组对招标及工程质量全过程实施监督;“一公示”即所有公开招标的工程通过公告进行对评标结果拟定的中标单位进行一个星期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中标手续。截止目前共开工建设项目9个,涉及资金210万元,真正做到“优质、低价、廉洁”的精品工程建设。
(鲍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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