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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乡推行村级“4+2”工作法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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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2008-9-23】 【作者/来源 党政办】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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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变村级工作由村干部个人或少数了说了算状况,真正让村级重大问题让农民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探索一条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子,今年以来青山乡党委政府推行村级“4+2”工作法:“4”即四会:村级所有大事都必须按照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来决策;“2”就是将决定和实施结果进行公告。为确保此项制度有效实施,该乡采取一系列措施,具体有:各村实行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每个村民代表以居住地为核心,分别联系若干农户,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征求民意,讨论通过对外出务工人员,及时通过电话、信件等手段征求意见。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外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4+2”工作法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对“4+2”工作法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通过“4+2”工作法推行实现“一保障,两促进,一减少”,即: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减少了干群矛盾、群众上访和发展。
(鲍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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