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乡围绕体现党员先进性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着力解决无职党员“无权管事、无岗理事、无法办事”的问题,并取得初步成效。
乡党委按照体现“三个代表”要求的原则、与党员权利义务相衔接的原则、与村组干部职责相区别的原则、与“双培双带”工程相结合的原则、与开展“三个培养”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对农村党组织设岗定责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做到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一岗多人,一人多岗,发挥无职党员特长,有效解决了基础设施维护、集体资产管护、资源环境保护、特殊群体帮扶、治安管理、市场信息收集、技术培训及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乡党委将各村党组织设岗定责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党建工作考评,切实建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长效机制。
(张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