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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乡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字体: 】【2008-5-12】 【作者/来源 党政办】  【关 闭
各村、乡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区安委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  广泛宣传,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乡村两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市、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来抓,提高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警示日”、“安康杯”活动,深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二、  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落实安全责任,乡政府与各村、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和控制指标。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者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组织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负责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到车间、岗位和每一位员工;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报告、整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提高单位和职工抢险自救能力;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及时组织事故抢险;不断改善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条件,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国务院《决定》要求,按照统一标准,企业自提,专户储存,专项使用原则,逐步对高危行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各类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严格执行法定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建立各生产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完整详细的安全生产台帐,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深入开展争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安全生产样板企业”、“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严把安全生产重点关口,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三、  强化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乡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教育、经济发展办、土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抓好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根据乡政府领导分工细划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承担分管责任。各村书记、主任要亲自抓,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经常督促、检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万无一失。
    四、  严格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
乡以安全生产领导组牵头,抽调有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在夏季、冬季、黄金周期间进行检查。通过开展大检查加强对矿山、道路、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并督促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各类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制度。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形成企业自己约束,严格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严格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年终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乡政府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给予罚款,并上报区安委会,责令限期整改。
 
                            
 
 
                                                  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2008年度  安全  生产  工作意见                          
发:各村、乡直各单位、各企业                           
抄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                           
裕安区青山乡党政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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