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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乡“四个强化”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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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2008-11-11】 【作者/来源 党政办】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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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惠民工程,青山乡认真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乡成立筹资工作领导组。有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乡联系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对本村筹资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村包组干部为具体负责人,对包组参合群众筹资工作负责。以村为单位对参加对象户户登记,确保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二是强化任务落实。乡制订了新农合筹资工作意见,并下发各村、乡直各单位,筹资工作从11月11日开始至11月21日结束,集中10天时间力争100%完成参合任务。三是强化宣传发动:乡于11月11日召开有村两委、乡包村干部参加的新农合筹资动员会,传达区会议精神,部署乡筹资工作,表彰2007年度新农合工作先进单位,并以会代训,做好培训。同时出动宣传车全乡巡回宣传,规定各村书写新农合宣传标语5条,出新农合政策宣传专栏一期,向每户发明白纸一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新农合政策,增强广大农民参合积极性。四是强化督查调度。新农合资金筹资阶段实行一天一通报进度,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各村,督查宣传发动情况、任务落实情况、筹资进度情况,对进展较慢村适时调度,限期跟上进度,确保新农合筹资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鲍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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